今天領消費券~早上看里活動中心就一堆人在排隊領了~
警察也蠻賤的~不過應該是說蠻聰明的啦~
看到通緝犯來領~通通都抓起來XD~
然後今天新聞OOXX咧...
有綠委說是債留子孫~反對這個政策~
還在鏡頭前面撕掉一張200元的消費券~
結果還不是領的很高興~幹嘛不全部一起撕阿~
那些反對的人通通都不要領阿~
而且我覺得應該政策應該配套一下嘛~
規定商家不能以3600當做一個優惠的套餐~
很多店家都是以3600的額度~給你四、五千的價值的東西~
這樣只花3600的人就增加了阿~
給消費券的目的不是花掉3600的消費券~
而是要引發更多的現金消費也~
阿有沒有人要賣消費券給我阿XD~給你3600現金~
現在消費券比現金還值錢咧....
3600去百貨公司可以買到四、五千塊的東西喔...

P.S 還沒拿到消費券的時候一直想著要怎麼花~
現在拿到了反而拿在手上不知道要買什麼= =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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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c5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